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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巢哥4
https://www.yilanboss.com/ 宜兰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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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chaoilen


巢哥(本名李陈安,旧名台湾雀巢,1999年10月4日),台湾YouTuber,因解说及游玩《Minecraft》游戏实况而知名。目前影片主要为Minecraft游戏影片。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41764

今天就透过 DailyView 网路温度计推出的「百大口碑」YouTuber排行榜,针对网友在 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7 年 4 月 9 日的讨论区间,告诉你现在大家最常在网路上讨论的当红 YouTuber 是谁!

#1 放火

没有错!第一名竟然是年仅 18 岁的「放火」!不仅在 YouTube 上有高达 69 万人的订阅数,更厉害的是虽然频道早在 2012 年就成立了,但是一开始不管是频道名称还是影片中都以「夜玥」自称,一直到 2016 年 5 月才正式改名为现在大家听到的放火,也就是说在短短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放火的讨论声量不但快速窜升,还打败了其他当红 YouTber 成为第一名,真的是超厉害的啦!

根据近半年来的网友讨论声量来看,可以发现高峰分别出现在 10/28 的「放火不就是靠长相红的吗?」、12/17 的「Roast me 来婊我啊 网友的嘴炮功力」以及 2/24 的影片「我觉得我不符合60万订阅的资格」,也就是说当影片内容主题有较多争议时,往往可以掀起网友热烈的回应与讨论,对於网路知名度的快速提升有很大的帮助。

#2 巢哥

同样是从「当个创世神」游戏实况影片起家的巢哥,直到今天都还会持续推出各种游戏影片,虽然更新的频率不高,但每次只要推出新的影片都能得到网友广大的回响,也就是说相较於其他 YouTuber,拥有超高的粉丝黏著度是让他一直以来人气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随便一集影片都能有超过五十万的观看次数!

如果从近半年来的声量趋势来看,就可以发现巢哥的粉丝黏著度到底有多高了,在去年 10/29 日的影片当中巢哥请网友在影片下方留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订阅他,想不到一次就收到了超过三万则的网友留言回馈,这种与粉丝拥有的良好互动率,也让他在那一天的网路讨论度瞬间飙高。


https://kols.cc/%E5%B7%A2%E5%93%A5




https://hackmd.io/wRdjSNJyRv2QlShx1StnIQ?view

接下来是很多人持续在关注的事情

 留言

「为什么有很长一大段时间没有推出影片?」 「之前没有推出影片的那段时间在做什么?」

先讲后者比较短的结论:我那段时间完全什么都没有做,也没有想要计画著什么。每天就是看看影片过著很无聊的生活,很久才推出一次影片。

再来是解释是从哪个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怎么会变成这样?我想由我现在想起来,理由真的还挺愚蠢的。如果能继续看下去而没有嘲笑我的人,我会很感谢你。觉得我很可惜或想要嘲笑我的人也不会怎么样,这倒是挺正常的。

我想从我刚开始休学转职做全职影片创作者的开始,那个时候我是非常亢奋的,即使没有收入也是日益渐渐发觉自己在进步。严格来讲是从2016的3月开始休学做起的,我很有执行力,每个礼拜推出四部影片很少很少拖更。

忘记是在四月还是五月开始,我的观众人数突然一个礼拜一个礼拜地飙高,想起来那时候还说「一个礼拜增涨一万快两万个订阅人数也太夸张了吧!」就连观看人数也是很快地从一千人慢慢涨到每一部新影片都有稳定的万人次数,六月开始新影片已经有稳定十万次数。

看到这样结果的我更加开心以及亢奋,而且我会与以前本来就有在做Minecraft影片创作者做比较,我想大家都有这样过吧,跟在做和自己一类事情的人做比较。当时我内心很开心,没想到有天可以跟这些创作者比拚甚至是超越他们,让我有持续挑战的动力,也让我更加庆幸自己是多么幸运。

持续到2016年底,这种亢奋的状态消失了。

到达年底的那段期间我内心认为自己真的是一种巅峰,也真的超越了同类型的好多人。
也就是因为这样子我的挑战感彻底消失了。我有点难解释这种东西,各位知道「心流」这种精神状态吗?也就是专注在某一件事情进入了心情亢奋的状态,并且有高度的充实感。很明显的特徵之一是你会觉得时间流动得很快,你会觉得时间完全不够用,你很少会受到外界的干扰,你会有高度的生产力。

要进入这种高正向情绪的精神状态满难的,我想当初就是因为发现我正在朝著自己的设立目标逐步迈进所以我才这么容易进入这种专注状态。但一切都太快了,我想就是我的流量方面进步太快导致我不知所措…

心流的最佳实现条件就是,这件事情对你来说不简单也不太困难,刚刚好又这么有点挑战性。
大家可以注意2016年的影片我现在完全看来就是一塌糊涂。

当时的我可不是这么想的,我觉得就是不简单也不难的程度,也很有挑战性!直到2016年底我开始怀疑我以前做的影片这么的简单呢?这样也可以超越人吗?因为超越了太多人所以这件事情本身也没有了挑战性。所以我开始没有想要去快速地推出影片,如果这样子做的话会违反我自己的本愿。

很多人的留言会说我很可惜,如果当初继续做就可能是什么百万订阅者呢!可是对我来说做出违反自己心理,强迫自己去冲高流量但只会做当初原本就会的影片真的还满痛苦的。

现在这样子我还满愉快也不会到痛苦的地步,影片的内容和流量比例正是刚刚好的等级。我会想继续尝试新的可能,想找回以前的心流状态让我自己更好。

至於为什么会拖宕这么久才这样子讲,是在我刚失落开始的那段期间我认为我只要一直去做不相干的其他事情一段时间就好了转移一下注意力,之后再回来继续做影片就可以回复到以前挑战的状态。结果不仅完全没有用还浪费了一大段时间。

二来一直没有跟大家讲原因,是因为我认为这样的自己很可笑,这样的理由很愚蠢。

最后我真的很对不起这段时间以来等待影片以及这段解释的观众,我相信从信任到失望的观众很多,这也是我应得的。不管看完的你是抱持著什么样的情绪我都很谢谢你看完了这篇文章。
接下来我会想办法做出实绩改变自己。

也请大家不要谣传我是「被车撞到」、「去当兵」、「生病」才会消失这么久的喔,我真的不知道这些消息是从哪里来的,我完全没有提过或者讲过。但这部分我的责任很大,毕竟是我自己没出来解释,也是对大家感到很抱歉。

常被询问的问题

  • 「伺服器会再继续做吗?」

暂时不会了,光是"维护"方面的成本就完全不行了。

  • 「代购有在继续经营吗?」

没有罗,从官方的正版卡引进台湾的便利超商那天我有说明跟代购合作没有关系了,我也是推荐去超商购买,售价比较便宜当然买超商的也就自然不需要代购了。如果还是选择原本那家代购的话会有后续的售后客服服务,也算是解决了很多人的问题,就端看买家如何选择了。

  • 「为什么直播不留存纪录?」

目前在Youtube直播的纪录都有留存设为私人,现在没有想要公开的意思,我自己是非常讨厌放几个小时的影片公开出去给别人看的,感觉超浪费时间的啊XDDDD!
日后可能会考虑把我自己的纪录下载下来自己剪辑看看会不会好一点。其实不看这个纪录完全对平常的影片没有什么影响,而且直播都是做一些杂事(像是收集材料填补泥土坑洞)跟大家简单聊聊天而已。

  • 「所以说好的一个礼拜四部影片呢,你都欺骗人呢!」

我针对在很久以前讲过的话没有持续到最后感到很抱歉,很久一段时间没有说明。
老实说从开始到现在影片的品质变化对我来说差距甚大,选择的题材也有一些变化。
(至少作法上来说消耗的时间以及精细度差满多)所以我不能再像以前这么快速的更新了,有看完上面那段长话的人,我也可以换句话说我真的不喜欢做以前那种简单的东西了。

  • 「开拓系列还会继续拍摄推出影片吗?」

答案是:「会」,一开始在拍摄的时候我太想要把这张地图的可能性放大了。一直在思考到底之后怎么做才会有趣呢?后来还是觉得这样太拖台钱了,毕竟我自己的影片系列就是这么缓慢的系列了。接下来我会比较倾向於顺从作者的地图设计把地图破关。感觉剩下来的东西还是很有趣(看起来)

  • 「你跟巧克白是不是吵架了?」

我们关系一直都很好,我心底觉得巧克白这个人在我生命中算是很特别的人。
所以我超级怀疑这到底是哪里传出来的谣言啦XDDDD!

  • 「为什么不参加UHC了?」

当然是因为一直拿不到冠... 没事没事,先听我解释一下!
一来是因为我自己觉得很难配合时间 (自己作息习惯差)
二来就是指上面讲的长篇了(心理状况差)
也是很多人怀疑是不是有什么内幕,完全没有,为什么很多人总是这么会脑补XD!

 巢哥  Mon, Jun 14, 2019



https://www.techbang.com/posts/6371-us-978-bill-share-videos-on-the-game-shut-you

「978法案」真正的内容:

  • 使用者充分了解著作权法的情况下,为了商业或是个人利益而在180天内分享10则或超过10则的未经授权影片。
  • 180天内分享的影片为其他使用者原本必须花费2500美金以上的价值才能拥有的影片内容,或你藉由这些影片获得2500美金的利润。
  • 或你在180天内分享的影片,其市场公告价值超过5000美金。




游戏商不乐见自己的游戏影片被别人分享吗?
Minecraft》 的研发者打算在游戏内的使用者协议中,加入「使用者可以录制并分享游戏影片」的条款,避免《Minecraft》的玩家会因为978条款的关系被美国联邦 法院告发,此使用者协议预计也会有许多游戏厂商跟进,如果大部分厂商都愿意跟进此条款,那无疑会是媒体业的一大进步与创举。

是姓名权还是商标权?
浅谈「艺名」使用之法律问题

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Trademark/IPNC_190814_1902.htm

1. 商标法保护

商标法第30条第1项第13款规定,申请注册之商标不得包含他人之肖像或著名之姓名、艺名、笔名、字号,惟如经他人事先同意,则不在此限。如有违反,得由任何人自注册公告日后三个月内提出异议,或由利害关系人或审查人员自注册公告日后五年内申请或提请评定。须注意的是,本条对於姓名、艺名、笔名、字号之人格权保护,仅以「完全相同」且达到「著名」程度者为限[1]

http://www.giant-group.com.tw/law-detail-880.html
艺人该如何捍卫自己的名字?
    1. 以异议、评定程序撤销商标注册
    2. 废止商标注册
    3. 主张合理使用

https://pfflw.com/zh-tw/zhishi/shangbiao/q9zom.html
笔名用商标名侵权吗

如果商标名已经注册后,笔名就不可以用商标名,否则就是侵权行为。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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