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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教務處公告】因應疫情教學相關措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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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www.fgu.edu.tw/newpage/fguwebs/webs/cohum/index.php?p ...


一、教育部於111年5月13日召開大學防疫長線上會議的答問中,同意大學考量校園師生確診及防疫量能情況,在授課教師經與課程學生溝通同意後,得以防疫演練採遠距授課,並可考量照護及防疫宿舍量能不足情況下,全校遠距教學到學期末,不用通報教育部。

二、教務處於5月16日召開協商會議討論遠距教學實施相關事宜,考量學校授課品質及學生受教權,以及綜合考量本校行政維運,如「申請入學二階段甄試」、「系所評鑑」及「畢業典禮」等實務執行需要,會議決議:

本校課程以實體教學與線上教學併行(混成教學模式)方式進行,以同時兼顧師生對於實體學習以及遠距學習之需求。

教師在未染疫情形下,仍請教師依規定到校實體或線上教學,以確保教學品質。教師確診或居家隔離時,請配合防疫規定。

三、遠距教學申請及特殊需求相關事項,如下:

(一)授課班級有確診者或居家隔離者,得申請遠距教學1-3天(得視必要以至多一週為原則),唯請教師與學生充分溝通並確保學習成效。

(二)授課教師確診,於居家照護期間(7天),依老師意願可申請遠距教學,或自行找其他老師代課,或以補課方式辦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7天),可申請遠距教學7天。

(三)80人(+/-3人)以上大班課程,得依課程需求及學生因疫無法入校情形,申請遠距教學至學期末。

(四)若有學生考量本身健康狀態、疫苗施打情形及染疫風險等因素,可自行評估選擇遠距上課,並先向教師提出遠距學習需求(系上報備)。學生遠距線上到課,視同出席。

(五)若有特殊情況(如全班確診數眾多或過半等),授課教師得與學生討論,並取得全班同意後(請提供任何型式相關證明),可申請遠距教學至學期末。

四、實施遠距教學,仍需掌握學生到課狀況、學習情形,並檢核教學成效。

五、本學期畢業班期末考週為5月23日至5月27日(碩專班至5月29日);其他班級期末考週為6月20日至6月24日(碩專班至6月26日),屆時若無法恢復實體考試,得採其他彈性方式(如繳交報告、線上測驗、調整百分比…等)核算學期成績。

六、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教育部規範有滾動修正,本校課程規範亦配合滾動修正。

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