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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巢哥4
https://www.yilanboss.com/ 宜蘭頭家

相關連結:https://pfflw.com/zh-tw/zhishi/shangbiao/q9zom.html





https://www.facebook.com/chaoilen


巢哥(本名李陳安,舊名臺灣雀巢,1999年10月4日),臺灣YouTuber,因解說及遊玩《Minecraft》遊戲實況而知名。目前影片主要為Minecraft遊戲影片。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41764

今天就透過 DailyView 網路溫度計推出的「百大口碑」YouTuber排行榜,針對網友在 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7 年 4 月 9 日的討論區間,告訴你現在大家最常在網路上討論的當紅 YouTuber 是誰!

#1 放火

沒有錯!第一名竟然是年僅 18 歲的「放火」!不僅在 YouTube 上有高達 69 萬人的訂閱數,更厲害的是雖然頻道早在 2012 年就成立了,但是一開始不管是頻道名稱還是影片中都以「夜玥」自稱,一直到 2016 年 5 月才正式改名為現在大家聽到的放火,也就是說在短短這不到一年的時間裡,放火的討論聲量不但快速竄升,還打敗了其他當紅 YouTber 成為第一名,真的是超厲害的啦!

根據近半年來的網友討論聲量來看,可以發現高峰分別出現在 10/28 的「放火不就是靠長相紅的嗎?」、12/17 的「Roast me 來婊我啊 網友的嘴砲功力」以及 2/24 的影片「我覺得我不符合60萬訂閱的資格」,也就是說當影片內容主題有較多爭議時,往往可以掀起網友熱烈的回應與討論,對於網路知名度的快速提升有很大的幫助。

#2 巢哥

同樣是從「當個創世神」遊戲實況影片起家的巢哥,直到今天都還會持續推出各種遊戲影片,雖然更新的頻率不高,但每次只要推出新的影片都能得到網友廣大的回響,也就是說相較於其他 YouTuber,擁有超高的粉絲黏著度是讓他一直以來人氣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隨便一集影片都能有超過五十萬的觀看次數!

如果從近半年來的聲量趨勢來看,就可以發現巢哥的粉絲黏著度到底有多高了,在去年 10/29 日的影片當中巢哥請網友在影片下方留言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訂閱他,想不到一次就收到了超過三萬則的網友留言回饋,這種與粉絲擁有的良好互動率,也讓他在那一天的網路討論度瞬間飆高。


https://kols.cc/%E5%B7%A2%E5%93%A5




https://hackmd.io/wRdjSNJyRv2QlShx1StnIQ?view

接下來是很多人持續在關注的事情

 留言

「為什麼有很長一大段時間沒有推出影片?」 「之前沒有推出影片的那段時間在做什麼?」

先講後者比較短的結論:我那段時間完全什麼都沒有做,也沒有想要計畫著什麼。每天就是看看影片過著很無聊的生活,很久才推出一次影片。

再來是解釋是從哪個時候開始變成這樣的,怎麼會變成這樣?我想由我現在想起來,理由真的還挺愚蠢的。如果能繼續看下去而沒有嘲笑我的人,我會很感謝你。覺得我很可惜或想要嘲笑我的人也不會怎麼樣,這倒是挺正常的。

我想從我剛開始休學轉職做全職影片創作者的開始,那個時候我是非常亢奮的,即使沒有收入也是日益漸漸發覺自己在進步。嚴格來講是從2016的3月開始休學做起的,我很有執行力,每個禮拜推出四部影片很少很少拖更。

忘記是在四月還是五月開始,我的觀眾人數突然一個禮拜一個禮拜地飆高,想起來那時候還說「一個禮拜增漲一萬快兩萬個訂閱人數也太誇張了吧!」就連觀看人數也是很快地從一千人慢慢漲到每一部新影片都有穩定的萬人次數,六月開始新影片已經有穩定十萬次數。

看到這樣結果的我更加開心以及亢奮,而且我會與以前本來就有在做Minecraft影片創作者做比較,我想大家都有這樣過吧,跟在做和自己一類事情的人做比較。當時我內心很開心,沒想到有天可以跟這些創作者比拚甚至是超越他們,讓我有持續挑戰的動力,也讓我更加慶幸自己是多麼幸運。

持續到2016年底,這種亢奮的狀態消失了。

到達年底的那段期間我內心認為自己真的是一種巔峰,也真的超越了同類型的好多人。
也就是因為這樣子我的挑戰感徹底消失了。我有點難解釋這種東西,各位知道「心流」這種精神狀態嗎?也就是專注在某一件事情進入了心情亢奮的狀態,並且有高度的充實感。很明顯的特徵之一是你會覺得時間流動得很快,你會覺得時間完全不夠用,你很少會受到外界的干擾,你會有高度的生產力。

要進入這種高正向情緒的精神狀態滿難的,我想當初就是因為發現我正在朝著自己的設立目標逐步邁進所以我才這麼容易進入這種專注狀態。但一切都太快了,我想就是我的流量方面進步太快導致我不知所措…

心流的最佳實現條件就是,這件事情對你來說不簡單也不太困難,剛剛好又這麼有點挑戰性。
大家可以注意2016年的影片我現在完全看來就是一塌糊塗。

當時的我可不是這麼想的,我覺得就是不簡單也不難的程度,也很有挑戰性!直到2016年底我開始懷疑我以前做的影片這麼的簡單呢?這樣也可以超越人嗎?因為超越了太多人所以這件事情本身也沒有了挑戰性。所以我開始沒有想要去快速地推出影片,如果這樣子做的話會違反我自己的本願。

很多人的留言會說我很可惜,如果當初繼續做就可能是什麼百萬訂閱者呢!可是對我來說做出違反自己心理,強迫自己去衝高流量但只會做當初原本就會的影片真的還滿痛苦的。

現在這樣子我還滿愉快也不會到痛苦的地步,影片的內容和流量比例正是剛剛好的等級。我會想繼續嘗試新的可能,想找回以前的心流狀態讓我自己更好。

至於為什麼會拖宕這麼久才這樣子講,是在我剛失落開始的那段期間我認為我只要一直去做不相干的其他事情一段時間就好了轉移一下注意力,之後再回來繼續做影片就可以回復到以前挑戰的狀態。結果不僅完全沒有用還浪費了一大段時間。

二來一直沒有跟大家講原因,是因為我認為這樣的自己很可笑,這樣的理由很愚蠢。

最後我真的很對不起這段時間以來等待影片以及這段解釋的觀眾,我相信從信任到失望的觀眾很多,這也是我應得的。不管看完的你是抱持著什麼樣的情緒我都很謝謝你看完了這篇文章。
接下來我會想辦法做出實績改變自己。

也請大家不要謠傳我是「被車撞到」、「去當兵」、「生病」才會消失這麼久的喔,我真的不知道這些消息是從哪裡來的,我完全沒有提過或者講過。但這部分我的責任很大,畢竟是我自己沒出來解釋,也是對大家感到很抱歉。

常被詢問的問題

  • 「伺服器會再繼續做嗎?」

暫時不會了,光是"維護"方面的成本就完全不行了。

  • 「代購有在繼續經營嗎?」

沒有囉,從官方的正版卡引進台灣的便利超商那天我有說明跟代購合作沒有關係了,我也是推薦去超商購買,售價比較便宜當然買超商的也就自然不需要代購了。如果還是選擇原本那家代購的話會有後續的售後客服服務,也算是解決了很多人的問題,就端看買家如何選擇了。

  • 「為什麼直播不留存紀錄?」

目前在Youtube直播的紀錄都有留存設為私人,現在沒有想要公開的意思,我自己是非常討厭放幾個小時的影片公開出去給別人看的,感覺超浪費時間的啊XDDDD!
日後可能會考慮把我自己的紀錄下載下來自己剪輯看看會不會好一點。其實不看這個紀錄完全對平常的影片沒有什麼影響,而且直播都是做一些雜事(像是收集材料填補泥土坑洞)跟大家簡單聊聊天而已。

  • 「所以說好的一個禮拜四部影片呢,你都欺騙人呢!」

我針對在很久以前講過的話沒有持續到最後感到很抱歉,很久一段時間沒有說明。
老實說從開始到現在影片的品質變化對我來說差距甚大,選擇的題材也有一些變化。
(至少作法上來說消耗的時間以及精細度差滿多)所以我不能再像以前這麼快速的更新了,有看完上面那段長話的人,我也可以換句話說我真的不喜歡做以前那種簡單的東西了。

  • 「開拓系列還會繼續拍攝推出影片嗎?」

答案是:「會」,一開始在拍攝的時候我太想要把這張地圖的可能性放大了。一直在思考到底之後怎麼做才會有趣呢?後來還是覺得這樣太拖台錢了,畢竟我自己的影片系列就是這麼緩慢的系列了。接下來我會比較傾向於順從作者的地圖設計把地圖破關。感覺剩下來的東西還是很有趣(看起來)

  • 「你跟巧克白是不是吵架了?」

我們關係一直都很好,我心底覺得巧克白這個人在我生命中算是很特別的人。
所以我超級懷疑這到底是哪裡傳出來的謠言啦XDDDD!

  • 「為什麼不參加UHC了?」

當然是因為一直拿不到冠... 沒事沒事,先聽我解釋一下!
一來是因為我自己覺得很難配合時間 (自己作息習慣差)
二來就是指上面講的長篇了(心理狀況差)
也是很多人懷疑是不是有什麼內幕,完全沒有,為什麼很多人總是這麼會腦補XD!

 巢哥  Mon, Jun 14, 2019



https://www.techbang.com/posts/6371-us-978-bill-share-videos-on-the-game-shut-you

「978法案」真正的內容:

  • 使用者充分了解著作權法的情況下,為了商業或是個人利益而在180天內分享10則或超過10則的未經授權影片。
  • 180天內分享的影片為其他使用者原本必須花費2500美金以上的價值才能擁有的影片內容,或你藉由這些影片獲得2500美金的利潤。
  • 或你在180天內分享的影片,其市場公告價值超過5000美金。




遊戲商不樂見自己的遊戲影片被別人分享嗎?
Minecraft》 的研發者打算在遊戲內的使用者協議中,加入「使用者可以錄製並分享遊戲影片」的條款,避免《Minecraft》的玩家會因為978條款的關係被美國聯邦 法院告發,此使用者協議預計也會有許多遊戲廠商跟進,如果大部分廠商都願意跟進此條款,那無疑會是媒體業的一大進步與創舉。

是姓名權還是商標權?
淺談「藝名」使用之法律問題

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Trademark/IPNC_190814_1902.htm

1. 商標法保護

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3款規定,申請註冊之商標不得包含他人之肖像或著名之姓名、藝名、筆名、字號,惟如經他人事先同意,則不在此限。如有違反,得由任何人自註冊公告日後三個月內提出異議,或由利害關係人或審查人員自註冊公告日後五年內申請或提請評定。須注意的是,本條對於姓名、藝名、筆名、字號之人格權保護,僅以「完全相同」且達到「著名」程度者為限[1]

http://www.giant-group.com.tw/law-detail-880.html
藝人該如何捍衛自己的名字?
    1. 以異議、評定程序撤銷商標註冊
    2. 廢止商標註冊
    3. 主張合理使用

https://pfflw.com/zh-tw/zhishi/shangbiao/q9zom.html
筆名用商標名侵權嗎

如果商標名已經註冊後,筆名就不可以用商標名,否則就是侵權行為。法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流量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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