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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佛光大學第九屆創業競賽
為了培養學生具有經營核心技術與服務商品化的創業能力,鼓勵學生組成合作團隊,藉由競賽活動理解創業時可能遭遇之實務困境,激發創新行動與創業精神,學習整合與分享資源,提出具市場可行性的營運企劃和產品及服務雛型。希望透過此次競賽活動讓參賽者彼此交流與學習,進而提升其創業成功機會及競爭能力。特舉辦2019年佛光大學第九屆創業競賽。
A、比賽辦法:
(1) | 每組創業團隊成員包含: (1)學生3~5位以及(2)指導老師1-2位,其中學生成員限佛光大學在校學生(含研究生,可跨科系組隊),每位同學限定最多只能報名一組,指導教師限佛光大學專兼任教師。 |
(2) | 本競賽若報名參賽隊伍踴躍時,主辦單位管理學系可依參賽隊伍的性質再細分組進行評選。 |
(3) | 參賽團隊隊長負責與活動承辦單位連繫。書面資料以WORD檔繳交,封面格式如附件二。 |
(4) | 所有決賽隊伍需作簡報(PPT),最後評定選出前三名(若報名參賽隊伍踴躍時,另選出佳作若干名)。 |
(5) |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隊伍自行創作,不得抄襲或節錄其他任何已發表或未發表之概念、創意及作品。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參賽隊伍所有,如有任何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糾紛,應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
(6) | 已商品化之產品或曾獲得國內外創業比賽(含佛光大學校內)前三名作品,不得參加本比賽。 |
(7) | 參加本創業競賽獲獎作品,如經檢舉並有具體事證為他人代勞或違反本競賽相關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與獎勵並要求繳回獎金。 |
(8) | 參加競賽各隊作品需為該團隊之原創著作,引用他人成果部分需依照學術倫理規範註明資料來源出處,如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侵權行為,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要求繳回獎金。 |
(9) | 參賽隊伍繳交初賽書面資料與報名表後不得抽換或更改繳交之報名相關資料。企劃書本文應以新細明體12號字,單行間距書寫(限制繳交WORD檔案,上限10M,超過扣分)。 |
(10) | 參賽作品中相關聲音、影像、文字、圖畫、實物之設計或所提之創意,主辦單位享有集結成冊,出版和發行之權利。 |
(11) | 入圍第二階段隊伍應於2019.12.19以前(含)email繳交PPT檔簡報,每遲交一日扣最後總分10分(限制繳交PPT檔案,上限10M,超過扣分)。(大會電子信箱: fguboss@gmail.com) |
B、承辦單位:
佛光大學管理學系
C. 獎勵
比賽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乙紙與獎金 (由評審認定是否足額取前三名)
第一名 | 6000元與獎狀乙紙 |
第二名 | 3000元與獎狀乙紙 |
第三名 | 2000元與獎狀乙紙 |
(若報名參賽隊伍踴躍時,另選出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
D、評選標準
評審項目 | 比重 | 評審內涵與重點 |
計畫內容完整性、格式正確性 | 30% | 創業經營計畫書內容撰寫及相關文件的完整性。企劃書本文應以新細明體12號字,單行間距書寫。 |
創新性、重要性 | 25% | 創業經營計畫的產品與服務內容及經營方式的創新性與重要性。 |
創業應用潛力與價值 | 25% | 創業經營計畫的市場與競爭分析及未來發展潛力價值。 |
經費編列之合理性 | 20% | 創業財務的各經費預算項目,包含:開辦費、人事費、業務費與雜支等費用。 |
(3)決賽簡報階段
第九屆創業競賽 決賽評分表 | ||
評分 | 備註 | |
可行性 40% | 產品/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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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與競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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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與任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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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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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性、重要性 25% | 產品創新與可操作 | |
表達 25% | 台風、口語表達技巧、回答問題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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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掌握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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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精神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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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簡報(PPT)製作報告以及模組樣品展示,報告時間8分鐘。簡報(PPT)內容請勿顯示指導教授及系所名稱 (大會電子信箱: fguboss@gmail.com)
E、評選委員
由管理學系遴聘數名專業人士與學校教師組成評選委員會
F、比賽時程
| 活動時間 | 活動場地 |
創業計畫書收件截止日(含報名表) | 108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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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公告 | 108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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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圍決賽繳交簡報檔(PPT) | 108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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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簡報審查 | 108年12月23日 | 雲起102 |
頒獎典禮 | 108年12月23日 | 雲起102 |
大會電子信箱: fguboss@gmail.com
活動流程:
12:30~13:10 | 場地布置 |
12:50~13:10 | 參賽者簽到 |
13:10~13:20 | 評審致辭 |
13:20~15:00 | 各組簡報 |
15:00~15:40 | 評審講評 |
15:40~16:00 | 頒獎、合照 |
16:00~16:10 | 場地恢復 |
(註: 參賽者未能於12:10前報到者將酌予扣分) |
G. 附註: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修訂權利